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教职工办理机动车出入校园审批可通过“教职工机动车信息登记系统”在线完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方式
教职工连接校园网后,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教职工机动车信息登记”应用,按提示填写并提交机动车信息。
二、审核流程
教职工提交车辆登记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经保卫处审批通过,即可在校园内免费通行。
三、注意事项
1.已通过纸质登记表办理过的车辆,无需再次登记。
2.登记前请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需上传行驶证照片;
车辆登记在配偶名下的需上传:①行驶证照片,②户口簿(户主页及配偶页)或结婚证照片。
3.非本校教职工车辆不可通过本系统登记,须按照线下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职工机动车信息登记流程
附件2:教职工机动车信息单位审批流程
保卫处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