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镜湖分局共受理有效警情545起。
一、发生刑事案件90起:其中抢劫3起,抢夺3起,盗窃76起(其中入室盗窃41起,盗窃电动车5起,拎包盗窃6起,扒窃6起,撬砸汽车盗窃9起,在网吧盗窃手机等9起),诈骗6起,故意商会1起,赌博1起。
二、发生治安案件41起。
本周治安特点:
一、本周刑事案件发案同比略有上升。
1、盗窃案件发案同比上升。其中入室盗窃、扒窃和柃包案件、撬砸汽车盗窃、盗窃电动车发案占主要比率,发案地点主要在居民小区、商业地段、公交车站、宾馆酒店等地。
2、“两抢”案件仍有发生,其中抢劫发案3起,抢夺发案3起,呈上升趋势。 3、诈骗案件发案同比持平。主要有“网络诈骗”“中奖诈骗”“拾物分钱”“看病消灾”等形式。
二、治安案件发案大幅下降。
本周警方提示:
(一)近期撬砸汽车盗窃案件频发,应予高度关注。提醒车主要提高防范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停车,一定要锁好车门,有防盗器的要同时启动防盗器,车上不要遗漏现金等贵重物品,同车的人员要注意下车时相互提醒;公共场所、酒店、宾馆等场所停车要安排专人进行看护,提醒下车的客人不要遗忘物品,有条件的还应安装有录像功能的电视监控系统。
(二)盗窃防范:住宅、单位单位场所应提高防盗意识,加强防盗措施。居民外出锁好门窗,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尽量不要摆放在家中;有条件的店铺尽量采用与公安联网报警,夜间加强值守,营业款及易携带的贵重物品及时带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谨防扒窃;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应停放在防范措施齐全的停车场或车库内。
(三)“两抢”防范:市民单身行路应保持警惕,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遇有可疑及时远离;特别是在银行办理业务或是取完钱回家、回单位的途中,注意保管好大额现金,严防犯罪分子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两抢行为”。
(四)诈骗防范:多了解社会信息,熟悉常见诈骗手段,提高辨别、防范能力;不贪取非分之财,不相信“天降馅饼”,不轻信陌生之人,不义之财不动心,随时警惕防骗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