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治安动态
本周,市区110共受理有效警情3069起。全市发生刑事案件234起,比上周下降1.7%。
发发生交通事故489起,比上升16.7%,其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
发生一般交通事故488起,受伤188人,车损248起。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17起。
本周,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抓获各类违法人员2人。查处行政案件130起,其中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起。南陵县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某等三人,该三人于2009年6月13日在南陵县工山镇戴汇中学附近用板凳将受害人俞某头部、背部等处打伤。鸠江分局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8月11日,李某同老乡王某连续深夜抢劫2名受害人。镜湖分局抓获网上逃犯陈某,该陈2006年与受害人赵某发生纠纷,于2006年8月27日凌晨在辽宁葫芦岛市南票区三家子街道赵某家中安放炸弹进行爆炸,目前已移交辽宁警方。
二、本周警方提示
(一)防范抢夺儿童佩戴的金项链案件,警方提示如下:
家长带孩子出门时应该提高其自我防范能力,将孩子的活动范围纳入自己的视线,尽可能不要给孩子佩带金首饰等,避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据本周发生10起撬砸汽车盗窃车内物品案件,警方给车主一些防范方法:
1、无人时车内不要放置包、箱类物品。车内和后备箱都不是最安全的地方,容易遭到窃贼的“光顾”。
2、临时离车也不要忘记锁好车门。只要离开汽车驾驶座,即使下车买瓶水,车内的物品也可能已经被盗了。
3、不要将备用钥匙放在车上,防止窃贼偷了东西还想偷车。
4、给汽车安装性能可靠的报警装置,让报警器做汽车“掩护者”。
(三)本周发生盗撬公司保险柜案件,警方建议: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期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培训,严格财会制度,不要将大量现金放在单位内部过夜,对确实不能及时存入银行的,要安排足够人力进行守护。
二、加强本单位夜间巡逻防范,发现可疑人员、车辆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三、加强技防建设,在财务室、会议室等重点部位安装图像监控设施或红外线报警器装置等,必要时须安排人员轮流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