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物业公司、各公共场所承包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教学、科研、生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举办2008年第二期消防知识与消防演练培训班。现将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2月3日14:30。
二、培训地点:花津校区一期会议中心第三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
(一)请芜湖市公安消防支队弋江大队专业人员宣讲防火安全知识、逃生自救常识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进行消防器材操作实战演练。
四、培训对象:图书馆、后勤与产业管理处、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义务消防员;花津校区各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及全体保安人员。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工作的认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培训。
(二)消防器材操作实战演练时,严格按照芜湖市公安消防支队教官指导进行演练。
(三)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排查本单位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四)各单位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完善消防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员队伍,并报保卫处备案。
二OO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