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广大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安徽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对学校消防器材维修与增补申请工作做如下通知:
1、为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单位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器材损坏、丢失或过期,应及时申请更换或增补。
2、各单位应认真及时核对消防器材缺失或是否过期情况(尤其是存放在实验室、机房、库房等部位内的消防器材),需要更换或增补消防器材的单位须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消防器材维修与增补申请表》(此表可在保卫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3、消防器材名称、地点、数量及安装位置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同种器材不同规格的需分开填写。
4、填报的《安徽师范大学消防器材维修与增补申请表》纸质版须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保卫处消防科,并发送电子档至行政办公网个人待办事宜。保卫处消防科人员须认真对申请单位所报情况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及时予以更换或增补。
5、保卫处消防科电话:赭山校区电话:3869204 ,联系人:陶运周;花津校区电话:5910102 ,联系人:俞 南。
保 卫 处
2017年3月21日